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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午听取《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报告,法规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最大的变化是首次增加了“公共治理”表述,有利于建立大气污染公共治理机制。而对于个人来说,如果两次以上违反露天烧烤、机动车排放等条款,都可能会受到加倍处罚,而且不设上限。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与6月公开征集意见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相比,《修改稿》从96条增加到130条,其中新增或修改条数达到57条,约占《修改稿》的44%。
此次纳入
加倍处罚
违法露天焚烧及露天烧烤的
违反机动车销售规定的
违反机动车检测规定的
私自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的
违反禁止使用高排放移动机械规定的
仍不予
加倍处罚
不执行机动车停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违反重污染企业淘汰规定的
违反机动车限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