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4〕102号
行动名单的企业为重点监察对象。2、监察内容。工业企业方面,检查节能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节能措施、完成节能目标、使用淘汰落后设备或工艺、执行合理用能标准以及财政节能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情况等,重点检查使用淘汰落后电机情况。商贸酒店能耗限额、高校等非工业用能单位方面,检查能源管理机构设立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节能目标完成及分解落实、能源计量与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如实上报以及财政节能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情况等。
3、计划任务。省节能监察中心以省监管企业为主,全年完成不少于30家工业企业(含能源生产、经营单位),15家商贸酒店、高校等非工业用能单位的现场节能监察。各地市(县)节能监察机构以本地区非省监管企业为主,完成不少于300家工业企业、200家非工业用能单位的现场节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