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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监管成绩单之一。近年来,国家电监会一直大力倡导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扎实促进电力行业清洁高效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机组的高效利用,减少对小机组关停带来的冲击,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据了解,早在2006年,在国家电监会的支持下,华中电监局在华中电力市场模式中就增加了发电权交易的品种,促成江西省九江电厂发电计划指标转让工作正式启动;同年,原南京电监办首次撮合成交和协商替代电量合计达4.335亿千瓦时。这是发电权交易早期活动的一部分。
为规范发电权交易,国家电监会于2007年赴江苏、四川、河南、黑龙江4省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并于第二年印发了《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办法》的正式出台,促进了发电权交易高速增长,交易量由上年的540亿千瓦时增至990亿千瓦时,减排效果可想而知。
2009年,发电权交易取得新突破——首次实现了发电权交易的跨省运作。发电权交易电量也继续攀升,已达1450亿千瓦时。之后两年,电监会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和规范全国范围的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并指导和推动各区域电网内的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
积极促进并网消纳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
“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风电等新能源就需要作出更大贡献。”电监会输电监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而近年来,我国风电的迅猛发展,太阳能装机的爆发式增长,也使得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的监管压力增大。”“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和调峰能力,提高新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尽量避免弃风、弃水、弃电。”电监会在今年发布的监管报告中如此表述。长期以来,电监会一直将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全额保障性收购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早在2006年,电监会就起草制定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并于2007年正式公布与实施。该办法将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进一步细化,监管工作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