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LED光生物安全”或者“LED蓝光危害”,像毒奶粉、塑化剂一样,被公众和媒体广为关注,甚至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在解决“LED蓝光危害”前,应该停止LED产品应用和推广,问题被炒得沸沸扬扬,国家标准委的多位领导也十分关心这一问题,对此展开了调研。笔者借媒体约稿机会为读者梳理LED光生物安全备受关注的来龙去脉,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LED光生物安全”和“LED蓝光危害”问题,也希望大家能放心使用质量过关的各项LED产品。
一、“光生物安全”相关标准的制定过程和历史背景
“光生物安全”问题开始受到关注,始于上世纪末期,在德国登记注册的国际非电离辐射保护委员会(InternationalCommissiononNon-IonizingRadiationProtection(ICNIRP),一个成员不足二十人的以欧美人为主的微型国际组织,提出了人眼和皮肤可以接受的光辐射曝照限制指南,以此为主要依据,同样是在ICNIRP活跃的几位成员的推动下,在国际照明委员会光生物和光化学分部(CIED6)成立了CIETC6-47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在2002年出台了CIES009/E:2002《灯和灯系统光生物安全》国际标准。由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产品标准化方面的权威性,CIETC6-47的3~4名核心成员在随后几年中,积极向该标准的最大用户行业即照明电器行业的最权威标准化组织IECTC34推荐CIES009/E:2002标准。
遗憾的是,由于CIES009/E:2002标准存在限值定义过于复杂和评价方式不够科学明确等诸多问题,IECTC34于2005年否决了“该标准同时也成为IEC标准”的提议。在IECTC34遭到否决后,有关成员并没有采取修改标准的办法,而是于2005年在有激光的技术背景的专家带领下,开始转战IECTC76“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由于IECTC76的名称中就有“光辐射安全”几个字,而在此前IECTC76从来不关注非激光(非相干光)事宜,所以,当时在IECTC76中根本不存在CIES009/E:2002标准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也没有足够的相关专家资源,很快,在2006年CIES009/E:2002标准就被IECTC76接纳为等同采用标准,并以IEC62471:2006标准编号向全世界发布。
由于IEC的权威性,且它是IECTC76的WG9“非相干光源(非激光光源)”标准工作组发布的,理论上讲涉及所有“非激光光源”产品,标准产生的影响之大可以想象,随之而来的,给众多“非激光”涉光工业和普通大众带来不少困惑,甚至是本不该发生的难以计数的经济损失。
二、“LED蓝光危害”的由来
事实上,CIES009:2002/IEC62471:2006国际标准的制定者,在标准制定时,业界所关注的主要对象并非是LED(那时LED的功率还小,白光LED并不普遍),当时的主要任务是限制荧光灯的紫外辐射。限制紫外辐射的动因是正确的,原因是荧光灯的发光原理是在C波段的强紫外线激发荧光粉,荧光粉受激发光产生白光,假如灯管玻璃阻挡紫外辐射的能力不够,那么泄漏的紫外线肯定会对人眼和皮肤产生伤害,由于紫外线不为人眼所视见,这种危害一旦存在就比较严重。
随着大功率LED技术的突飞猛进,中村先生发明的蓝光激发黄光荧光粉进而通过蓝黄混光产生白光技术路线取得巨大成功,LED以超出人们原先预料的速度,迅速在各发光和照明行业应用。
LED主角新登场,受到关注是非常自然的事,可是LED所发出的白光既没有红外线,也没有紫外线,所发出的白光全部在人眼的可见光范围之内,从发光波段上讲,LED白光算得上是人类所发明的白光光源中相对最为“纯洁”的一种白光了。要从这样的白光LED身上找“危害”,从目前白光LED技术不可能绕过的“蓝光”上去下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CIES009:2002/IEC62471:2006国际标准中有关于“视网膜蓝光危害曝辐限值”的章节,该章节列出了人眼蓝光危害加权函数,函数数据表明,在400nm~500nm蓝光波段,人眼的确易于受到蓝光的危害。由于LED所发出的蓝光辐射的峰值波长是在460nm~470nm,正好落在此敏感波段,于是,LED白光被指存在“蓝光危害”。这应该是“LED蓝光危害”论的主要由来。
事实上,荧光灯不可避免发射汞谱线,其中436nm强线谱辐射就落在蓝光波段内,而且,该谱线还正好落在CIES009:2002/IEC62471:2006国际标准人眼蓝光危害加权函数的峰值上点上!与之相比,LED的蓝光危害的权重仅仅是其70%左右。
三、“LED蓝光危害”过度炒作背后要避免不当利益博弈
任何白光,包括太阳光,都含丰富蓝光,而LED蓝光即便在峰值波长上的危害权重也仅仅是荧光灯汞蓝光谱线436nm权重的70%左右,为何唯独“LED蓝光危害”受到高度关注呢?
LED光源相对较新,遇新多谨慎,这是较为让人理解的一种普遍心理;CIES009:2002/IEC62471:2006国际标准本身写得较为混乱,无论是限值还是客观评价方法,都存在表述过于复杂,方法不够科学完整的情况,容易产生误解;“光生物安全”涉及安全、健康,普通大众相关知识又很缺乏。以上都可能引发大家对于“LED蓝光危害”问题的特别关注。但是,假如我们的专业人士能够保持对科学的理性,保持对大众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责任感,我认为,“LED蓝光危害”的过度炒作是可以避免的。但愿在“LED蓝光危害”过度炒作背后不存在不当利益的博弈,也不存在为一己之利故意去误导产业界和广大LED用户的情况。笔者相信绝大部分人在知情的情况下,绝对不会因为自身利益而故意去炒作,但是,我们也有必要警惕